(一)辦理條件
用人單位公益性崗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并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補貼標準
按單位實際繳納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費用之和補貼。
(三)辦理材料
《竹山縣公益性崗位社保補貼申領人員花名冊》原件1份(電子表格一并報送)。
(四)辦理途徑
到縣就業局就業援助股(縣人社局辦公樓7樓702室)辦理。
(五)辦理流程
1.申請。每年6月10日前、12月10日前,申請單位現場提交辦理材料。
2.受理。核驗申請單位辦理材料,符合要求的當即受理。否則,一次性告知辦理條件、辦理材料、辦理程序、聯系方式等,將材料退回。
3.審核。按照辦理條件對相關信息進行核查,對相關數據進行系統比對。
4.公示。符合條件的,匯總填報《竹山縣公益性崗位社保補貼發放單位統計表》《竹山縣公益性崗位社保補貼發放人員匯總表》,并將社保補貼發放人員匯總名冊通過《今日竹山網》及《竹山就業》微信公眾號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5天,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5.發放。公示無異議的,在業務經辦系統中予以報備或確認,將社保補貼資金及時發放到用人單位銀行賬戶。
6.存檔。將業務資料歸檔留存。
(六)辦理時限
15個工作日(不含公示期)。
(七)咨詢電話
縣就業局就業援助股:0719-4225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