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五結合”做好服務大局文章
竹山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吳英忠
縣委十二屆五次全體(擴大)會議精神對人民法院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人民法院將堅持“五結合”,把會議精神貫徹落實到各項工作中,舉全院之力做好服務縣域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文章。
一是把貫徹落實會議精神與服務水電站建設和移民搬遷工作大局相結合,推動縣域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進一步強化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有效克服就案辦案、機械司法、脫離縣委政府中心工作、脫離縣域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的思維和方式,積極為縣域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在服務堵河流域系列開發建設上,審慎審理好電站建設和移民安置過程中發生的各類糾紛,進一步增強服務的主動性,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影響電站建設的各種矛盾。
二是把貫徹落實會議精神與公正司法相結合,推動審判執行工作全面發展。刑事審判要從有利于遏制犯罪、穩定治安大局、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出發,嚴格以法律規定為依據,正確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依法嚴厲打擊各種刑事犯罪,努力維護社會穩定;民商事審判要妥善處理好與群眾生活密切聯系的矛盾和糾紛,維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最大限度地實現案結事了,努力增加社會和諧因素;行政審判要認真審理好各類行政訴訟案件,進一步完善案件協調工作機制,妥善協調好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的關系,和諧化解行政爭議;執行工作要在構建綜合治理執行難的長效機制上下功夫,全面建立執行聯動威懾機制,認真開展清理執行積案活動,規范執行行為,加大執行力度,提高執行藝術,努力實現執行工作的良性循環。
三是把貫徹落實會議精神與維護社會和諧相結合,確保社會大局持續穩定。狠抓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工作措施的落實,狠抓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措施的落實,狠抓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措施的落實,確保社會大局持續穩定。始終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保障社會公平正義作為審判工作的首要任務,牢固樹立“保障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司法價值觀,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實現社會和諧,保障公平正義。
四是把貫徹落實會議精神與司法為民工作相結合,在和諧司法上謀求新舉措。堅持將和諧司法作為法院工作的主旋律,高度關注民生,認真落實便捷立案、巡回審理、送法上門、司法救助等司法為民措施,抓好涉及教育、醫療、就業、社保、住房等關系民生案件的審理,通過司法手段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正當權益;全力做好涉訴信訪工作,最大限度地滿足當事人合理、合法訴求;充分利用人民來信來訪、申訴再審、走訪回訪等方式,建立科學、暢通、有效、簡便的民意表達機制,及時了解社情民意,以實際行動提高司法公信力。
五是把貫徹落實會議精神與加強隊伍建設相結合,全面提升干警的整體素質和執法水平。按照嚴格、公正、文明司法的要求,全面加強班子建設、黨組織建設和隊伍素質建設,認真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和“大學習、大討論”活動,進一步深化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加強思想政治建設,確保法院隊伍政治上的清醒和堅定;加大“學習型”法院創建力度,努力培養法官從全局的高度認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切實提高法官駕馭庭審、適用法律、平衡利益、制作文書等方面的能力;落實好“一崗雙責”制度,認真查擺和整改審判作風上存在的問題,把人民群眾的呼聲視為加強和改進工作的信號,把人民群眾的需要視為加強和改進工作的重點,把人民群眾的滿意視為加強和改進工作的標準;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加大反腐倡廉力度,以清廉公正高效樹立司法權威,以嚴格公正文明提高司法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