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十堰清理整治不規范地名513個 你熟悉的地方可能已經改名了
秦楚網訊(十堰晚報)記者 韓玉硯 特約記者 周斌 報道:近日,記者從我市第二次地名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自2016年3月地名普查工作啟動以來,我市審核合格入庫信息57755條,清理整治“粗俗、需審音定字、重名同音、隨意更名”等不規范地名513個,其中511個已做標準化處理。
511個不規范地名獲標準化處理
自1980年第一次地名普查以來,每年有一定數量的新地名產生,也有一些老的地名消亡,其間,有地無名、一地多名、地名重名等問題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給地名管理帶來不便。2016年3月,全國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啟動。
兩年來,我市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審核合格入庫信息57755條,共清查出“粗俗、需審音定字、重名同音、隨意更名”等不規范地名513個。目前,511個不規范地名已做標準化處理,其中絕大部分為重名同音。如城區有兩個“重型車廠家屬樓”,現已根據居民區名稱處理為“公園重型車廠家屬樓”和“康樂重型車廠家屬樓”;茅箭區大川鎮有兩個“東河”,分別被處理為大東河、小東河。
此外,還有少數因怪異難懂、用詞不雅及不符合實際、不符合現代漢語語言文字使用規范的地名被處理。如丹江口市“F天下人民商場”因不符合現代漢語語言文字使用規范改名為“人民商場”;茅箭區鴛鴦鄉“瘟神溝”改名為“文神溝”;房縣“鄔邵嶺”因怪異難懂改名為烏梢嶺;“褲襠溝”因用詞不雅改名為“庫垱溝”……
地名普查挖掘出歷史文化
以此次地名普查為契機,我市各縣市區重點對千年古鎮(古村落)的地名來歷、歷史沿革、文化內涵,地域的特色文化、鄉土風俗、歷史典故、文物古跡、歷史名人、經濟概況等進行了深入挖掘,并編撰出版了《四庫全書·均州武當山滄浪文獻輯條》《丹江口風物大觀》《鄖西地名文化志》等書籍。另外,鄖陽區結合康熙版《鄖縣志》、《鄖縣志》(同治丙寅修)、《鄖陽區政區大典》等史料,通過群眾座談、實地踏勘等方式,收集、整理當地地名文化,追溯地名的歷史沿革、發展演變,深度挖掘、重點關注當地歷史文化精髓,彰顯地名文化軟實力。
例如,早在2009年,竹山縣為弘揚優秀地名文化,將該縣田家壩鎮更名為上庸鎮,傳承古庸國“務實、持中、尚勇、崇雅”人文精神。又如,地名工作人員經查詢史料發現,鄖陽區梅鋪鎮地名最早見于《后漢書·光武帝紀·下隅傳》,清朝康熙年間為“梅子鋪”,光緒年間為“梅家鋪”,后隨著行政建制的變化又成為“梅鋪”。結合史料挖掘地名文化不僅使歷史文化得到了更好的宣傳,也增強了文化信息的趣味性、準確性。
城市道路命名有明確標準
為保護和弘揚地名文化,保持地名與城市發展相協調,2013年,我市出臺了《十堰市城市道路命名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確定了我市道路命名的基本原則,如尊重群眾意愿,有利于社會和諧穩定;彰顯城市個性,充分體現地方歷史、文化、地理和產業特征;道路名稱應通俗易懂、簡潔文明且符合現代漢語語言文字使用規范;一般不以企事業單位名稱和商標、品牌名稱作為道路的標準名稱;一般不以人名作為道路名;禁止使用外來語、外文字母、外國地名、外國人名作為道路名稱;一路一名,不得重名、重音等。
根據《辦法》,我市在城區道路命名上遵循以下原則:中部片區以融入傳統文化、民本文化元素命名為主,切實體現城市的人文情懷,如文華路、文昌路、文秀路;東部片區以融入武當文化元素命名為主,著重體現城市的歷史人文,如武當大道、遇真路;西部片區以融入汽車文化、產業文化元素命名為主,突出體現城市的產業特色,如興業路、悅達路、神農路;北部片區以融入鄖陽文化、漢水文化元素命名為主,著力體現城市的歷史底蘊,如漢江路、鄖陽路。
同時,該《辦法》針對大道、路、街、巷、橋等命名明確了相關標準。如“大道”是城市交通主干道,道路紅線寬度應在35米以上,路長在5000米以上,道路景觀及設施代表本市道路建設最高水平;“路”是紅線寬度在25米至35米之間、路長4000米以上的主、次干道;“街”應是道路紅線寬度在15米至25米之間、長2000米以上,兩平行路與路之間的連接道路;“巷”(里)指道路紅線在8米至15米之間,地處居民區內的道路;含引橋長600米以上的橋梁,應使用“大橋”作為通名,一般的公路、跨河及街路橋梁、立交橋、人行天橋應使用“XX橋”作為通名;隧道(地下通道)應采用所在地的地名作為專名;大道、路的長度超過6000米以上的,可根據實際需要,按方位、序列進行分段命名為“XX南路”“XX北路”。
秦楚網訊(十堰晚報)記者 韓玉硯 特約記者 周斌 報道:近日,記者從我市第二次地名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自2016年3月地名普查工作啟動以來,我市審核合格入庫信息57755條,清理整治“粗俗、需審音定字、重名同音、隨意更名”等不規范地名513個,其中511個已做標準化處理。
511個不規范地名獲標準化處理
自1980年第一次地名普查以來,每年有一定數量的新地名產生,也有一些老的地名消亡,其間,有地無名、一地多名、地名重名等問題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給地名管理帶來不便。2016年3月,全國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啟動。
兩年來,我市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審核合格入庫信息57755條,共清查出“粗俗、需審音定字、重名同音、隨意更名”等不規范地名513個。目前,511個不規范地名已做標準化處理,其中絕大部分為重名同音。如城區有兩個“重型車廠家屬樓”,現已根據居民區名稱處理為“公園重型車廠家屬樓”和“康樂重型車廠家屬樓”;茅箭區大川鎮有兩個“東河”,分別被處理為大東河、小東河。
此外,還有少數因怪異難懂、用詞不雅及不符合實際、不符合現代漢語語言文字使用規范的地名被處理。如丹江口市“F天下人民商場”因不符合現代漢語語言文字使用規范改名為“人民商場”;茅箭區鴛鴦鄉“瘟神溝”改名為“文神溝”;房縣“鄔邵嶺”因怪異難懂改名為烏梢嶺;“褲襠溝”因用詞不雅改名為“庫垱溝”……
地名普查挖掘出歷史文化
以此次地名普查為契機,我市各縣市區重點對千年古鎮(古村落)的地名來歷、歷史沿革、文化內涵,地域的特色文化、鄉土風俗、歷史典故、文物古跡、歷史名人、經濟概況等進行了深入挖掘,并編撰出版了《四庫全書·均州武當山滄浪文獻輯條》《丹江口風物大觀》《鄖西地名文化志》等書籍。另外,鄖陽區結合康熙版《鄖縣志》、《鄖縣志》(同治丙寅修)、《鄖陽區政區大典》等史料,通過群眾座談、實地踏勘等方式,收集、整理當地地名文化,追溯地名的歷史沿革、發展演變,深度挖掘、重點關注當地歷史文化精髓,彰顯地名文化軟實力。
例如,早在2009年,竹山縣為弘揚優秀地名文化,將該縣田家壩鎮更名為上庸鎮,傳承古庸國“務實、持中、尚勇、崇雅”人文精神。又如,地名工作人員經查詢史料發現,鄖陽區梅鋪鎮地名最早見于《后漢書·光武帝紀·下隅傳》,清朝康熙年間為“梅子鋪”,光緒年間為“梅家鋪”,后隨著行政建制的變化又成為“梅鋪”。結合史料挖掘地名文化不僅使歷史文化得到了更好的宣傳,也增強了文化信息的趣味性、準確性。
城市道路命名有明確標準
為保護和弘揚地名文化,保持地名與城市發展相協調,2013年,我市出臺了《十堰市城市道路命名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確定了我市道路命名的基本原則,如尊重群眾意愿,有利于社會和諧穩定;彰顯城市個性,充分體現地方歷史、文化、地理和產業特征;道路名稱應通俗易懂、簡潔文明且符合現代漢語語言文字使用規范;一般不以企事業單位名稱和商標、品牌名稱作為道路的標準名稱;一般不以人名作為道路名;禁止使用外來語、外文字母、外國地名、外國人名作為道路名稱;一路一名,不得重名、重音等。
根據《辦法》,我市在城區道路命名上遵循以下原則:中部片區以融入傳統文化、民本文化元素命名為主,切實體現城市的人文情懷,如文華路、文昌路、文秀路;東部片區以融入武當文化元素命名為主,著重體現城市的歷史人文,如武當大道、遇真路;西部片區以融入汽車文化、產業文化元素命名為主,突出體現城市的產業特色,如興業路、悅達路、神農路;北部片區以融入鄖陽文化、漢水文化元素命名為主,著力體現城市的歷史底蘊,如漢江路、鄖陽路。
同時,該《辦法》針對大道、路、街、巷、橋等命名明確了相關標準。如“大道”是城市交通主干道,道路紅線寬度應在35米以上,路長在5000米以上,道路景觀及設施代表本市道路建設最高水平;“路”是紅線寬度在25米至35米之間、路長4000米以上的主、次干道;“街”應是道路紅線寬度在15米至25米之間、長2000米以上,兩平行路與路之間的連接道路;“巷”(里)指道路紅線在8米至15米之間,地處居民區內的道路;含引橋長600米以上的橋梁,應使用“大橋”作為通名,一般的公路、跨河及街路橋梁、立交橋、人行天橋應使用“XX橋”作為通名;隧道(地下通道)應采用所在地的地名作為專名;大道、路的長度超過6000米以上的,可根據實際需要,按方位、序列進行分段命名為“XX南路”“XX北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