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9月29日,大廟鄉大廟村3組村民劉興朝(男,50歲)因交通肇事,被竹山交警事故中隊行政拘留7日,并處罰款伍佰元。
9月4日8時10分許,劉興朝駕駛鄂C2H528號兩輪摩托車,由大廟鄉黃興村往大廟村方向行駛,行至得大路馬河村2組張忠華家門前路段時,將同向行走的行人馬連秀撞傷后駕車逃逸現場。事故發生后,交警大隊事故中隊民警迅速趕到現場開展勘查取證,經過調查訪問,確認劉興朝為交通肇事嫌疑人,并于當日將其抓獲。辦案民警認為,違法行為人劉興朝的行為已構成造成交通肇事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違法行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決定報縣局給予劉興朝拘留并處罰款處罰。 (徐家定)
9月4日8時10分許,劉興朝駕駛鄂C2H528號兩輪摩托車,由大廟鄉黃興村往大廟村方向行駛,行至得大路馬河村2組張忠華家門前路段時,將同向行走的行人馬連秀撞傷后駕車逃逸現場。事故發生后,交警大隊事故中隊民警迅速趕到現場開展勘查取證,經過調查訪問,確認劉興朝為交通肇事嫌疑人,并于當日將其抓獲。辦案民警認為,違法行為人劉興朝的行為已構成造成交通肇事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違法行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決定報縣局給予劉興朝拘留并處罰款處罰。 (徐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