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近日,筆者從縣人事、財政部門獲悉,為解決遺屬生活困難,我縣從今年1月1日起提高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
據了解,近年來,隨著經濟發展和物價水平的上漲,我縣對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進行了提高,按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按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同步增加機制,根據省有關文件精神,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將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上調。
據介紹,此次提高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辦法是:遺屬居住在城關鎮的,補助標準由原每人每月140元提高到160元;遺屬居住在農村的,補助標準由原每人每月115元提高到130元;因公死亡工作人員遺屬,補助標準由原每人每月155元提高到170元。
據悉, 調整后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發放的范圍、對象、經費列支渠道及預算支出科目等其它事項仍按原有規定執行。( 楊勛 周剛)
據了解,近年來,隨著經濟發展和物價水平的上漲,我縣對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進行了提高,按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按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同步增加機制,根據省有關文件精神,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將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上調。
據介紹,此次提高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辦法是:遺屬居住在城關鎮的,補助標準由原每人每月140元提高到160元;遺屬居住在農村的,補助標準由原每人每月115元提高到130元;因公死亡工作人員遺屬,補助標準由原每人每月155元提高到170元。
據悉, 調整后遺屬生活困難補助發放的范圍、對象、經費列支渠道及預算支出科目等其它事項仍按原有規定執行。( 楊勛 周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