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2009年8月12日13時許,葉某在本村村民陳某家作客,因陳某的豬跑到鄰居田某的地里去了,田某與陳某及其妻子葉某某發生爭吵,葉某認為田某不該罵他們葉家的人,遂將田某的門牙打掉兩顆,經法醫鑒定為輕傷。
該傷害程度已符合故意傷害罪的傷害要件,進入刑事訴訟程序,由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葉某最終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史綱華 杜麗輝)
該傷害程度已符合故意傷害罪的傷害要件,進入刑事訴訟程序,由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被告人葉某最終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史綱華 杜麗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