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4月9日,城關司法所成功調解了一起發生于10年前的傷殘賠償糾紛。
2000年6月7日,城西村的村民趙永發在城西預制構件廠干活時被預制板砸傷左腳,因未治愈,后出現第1、2、3趾明顯畸形。趙永發受殘后一直受到廠方對他本人及家屬的照顧,故一直未就受殘要求過賠償。2009年1月6日,趙永發入院對左足第二趾進行截趾,廠方為趙永發交了醫療費。而由于預制板的銷路出現問題,該廠已面臨倒閉,趙永發也將失業,為此,趙永發要求廠方對其傷殘給予賠償被廠方拒絕。后趙永發到城關鎮、勞動局等多處上訪,城關司法所在了解情況后,多次找到原城西村郭書記及賀廠長,從情、理、法等方面說服了賀廠長,同時叫趙永發做了傷殘鑒定,以便確定賠償數額,趙永發的傷殘經鑒定為十級。4月9日下午,雙方在司法所調解庭達成了調解協議,預制構件廠賠償趙永發15400元,由賀廠長負責一個月內付清。(柯艷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