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12月9日,由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侯某、吳某和甘某被縣法院以盜竊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年和五年,各自處罰金5000元。
侯某(18歲)、吳某(17歲)和甘某(17歲)都是竹溪縣人,初中畢業后三人好逸惡勞,整天想吃好的、喝好的、玩好的,就是不愿意通過正當途徑掙錢。2008年5月17日,三人相約來到潘口鄉小漩村一周姓農戶家,撞門和入室盜竊現金700元,嘗到甜頭后,三人從5月19日至5月31日,又先后竄到寶豐鎮、潘口鄉、房縣城關鎮等地瘋狂作案10起,其中,5月31日一天作案5起,盜竊人民幣金額累計達94750元,所盜現金均被揮霍。(虞崇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