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官渡鎮村民閔某為自己的手機能失而復得是又喜又氣。喜的是自己心愛的手機又回來了,氣得是原本就是自己的東西,還要白白花100元錢從別人手上“買”回來。
當日上午,閔某看完病從縣城返回。由于暈車,她上車后就爬在扶手上暈乎乎地打盹,快到終點時想打電話讓老公來接她,卻發現手機不見了。好心的司機趕緊用自己的手機拔打閔某的電話號碼,是通的,卻聽不見車內有手機鈴聲響。過一會兒再拔,已經關機了。下午4時許,閔某親戚試著再撥打丟失的電話,手機終于有人接聽。交談中,對方毫不隱瞞地說:“手機是我從楊灘路過時撿的,想要的話拿150元錢來贖!”閔某怕電話卡上的話費被對方揮霍殆盡,希望早點拿到手機,對方立馬加碼:“馬上要,那就200元!”
閔某按約定地點與對方面談,好話說盡,最終以100元成交。據了解,撿手機的人是本縣一名面的司機。 (辛 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