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網訊(長江商報)鄖西縣原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陳孔學,曾因涉嫌貪污罪被關押176天,后來,縣、市、省三級法院均認定其無罪。近日,陳孔學獲得了近2萬元的國家賠償。
鄖西縣人民檢察院的賠償決定稱:2000年7月23日,鄖西縣檢察院以陳孔學涉嫌貪污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為由,將其刑事拘留,8月2日執行逮捕,12月5日,向鄖西縣法院提起公訴,法院經過審理后,2001年1月12日,鄖西縣法院以證據不足為由,對陳孔學作出無罪宣判并當地釋放。
此次,陳孔學被錯誤逮捕并關押了176天。
隨后,十堰市及湖北省檢察院先后提出抗訴,2006年7月25日,湖北省高級法院作出維持原判裁定書。
今年6月24日,陳孔學以錯誤逮捕為由,向鄖西縣檢察院提出國家賠償申請。
日前,鄖西縣檢察院檢察長來到陳孔學工作的鄖西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賠禮道歉,當場將1.9萬余元賠償金遞交到陳孔學的手中。
鄖西縣人民檢察院的賠償決定稱:2000年7月23日,鄖西縣檢察院以陳孔學涉嫌貪污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為由,將其刑事拘留,8月2日執行逮捕,12月5日,向鄖西縣法院提起公訴,法院經過審理后,2001年1月12日,鄖西縣法院以證據不足為由,對陳孔學作出無罪宣判并當地釋放。
此次,陳孔學被錯誤逮捕并關押了176天。
隨后,十堰市及湖北省檢察院先后提出抗訴,2006年7月25日,湖北省高級法院作出維持原判裁定書。
今年6月24日,陳孔學以錯誤逮捕為由,向鄖西縣檢察院提出國家賠償申請。
日前,鄖西縣檢察院檢察長來到陳孔學工作的鄖西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賠禮道歉,當場將1.9萬余元賠償金遞交到陳孔學的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