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出臺了新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并從8月5日起執(zhí)行。
據(jù)悉,新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對原辦法中諸多不合時宜的條款作了重大修改,其中尤為搶眼的是,取消了可貸額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進行10倍配比的限制,對貸款人的資格進一步放寬(原連續(x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在2年以上現(xiàn)縮短為1年),同時對貸款最高額度提升為25萬元且不得超過所購住房房價的70%、二手房房價的60%和自建住房房價的50%,對貸款期限調(diào)整為1——25年,但不得超過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限。在還款方式上,實行每月等額本息還款法歸還貸款本息,借款人經(jīng)貸款人同意,可以一次或多次提前償還貸款;在貸款擔保上,除住房抵押擔保、質(zhì)押擔保外,還增設了保證擔保方式。新辦法要求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和委托銀行,在借款人按要求提交文件資料后,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nèi)辦完貸款手續(xù),實行集體審批和責任追究制度。 (楊 斌 全守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