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現場工作人員教市民辨別食品真假。
新法規中有哪些亮點?記者昨日采訪了相關單位負責人、權威專家,請他們就此作了解讀。
食品安全標準不再“不標準”
為解決目前一種食品有食品衛生和食品質量兩套標準的問題,《食品安全法》確立了統一制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原則。這意味著我國以后只有一套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除此之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強制性標準。
“目前我國食品安全標準存在不統一、不完整的問題。”據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劉源超介紹,一方面是未與國際標準接軌,比如食品中是否含有“蘇丹紅”,歐盟標準早就有了明確規定,我們的標準卻“先出事后發布”,標準的預警功能嚴重缺失;另一方面是標準太多、太亂,多種標準形成沖突,既讓守法的企業茫然無措,又讓一些不法企業乘機鉆了空子,比如去年的“三鹿奶粉事件”就暴露了這一現狀。
劉源超說,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沒有國家或者地方標準的,應當制定企業標準,作為組織生產的依據。鼓勵食品生產企業制定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地方標準的企業標準。比如國家之前并沒有現榨果汁標準,武漢市率先出臺了“現榨果蔬汁、五谷雜糧飲品技術規范”。
所有保健食品不得宣稱治療功效
美體瘦身、排毒養顏、保肝護腎……據了解,截至2007年底,我國已審批保健食品8900多種,年產值達到1000多億元。然而,因缺乏監管,我國保健食品市場比較混亂,公眾對保健食品的信任度不高。
《食品安全法》規定,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對人體產生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標簽、說明書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內容必須真實,應當載明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標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產品的功能和成分應當與標簽、說明書相一致。
據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劉源超分析,《食品安全法》給保健食品設定了必須遵守的“硬杠杠”,如果是按照保健食品審批的,宣傳過程中就不能說“服用后能預防、治療什么什么疾病”。這減少了消費者受宣傳誤導而受騙上當的危險。
食品存在安全隱患一律召回
《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如存在安全隱患,生產企業或批發經營企業,必須在公告后最長7天內實施召回,并承擔相關經濟責任。
武漢市質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必須召回的不合格食品主要包括以下幾種:已經誘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可能引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含有對特定人群可能引發健康危害的成分而在食品標簽和說明書上未予以標識,或標識不全、不明確的食品等。
據悉,今年武漢市藥監、質監、工商等部門分別從餐飲、食品生產、食品銷售等各個環節部署超過2萬次食品密集抽查,一旦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食品,將責令召回。
10倍賠償金優先賠付消費者
《食品安全法》對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用回收食品做原料生產食品等嚴重的違法行為,用了10多個條款詳細規定了相關的刑事、行政和民事責任。
“在民事責任方面,《食品安全法》突破目前我國民事損害賠償的理念,確立了懲罰性賠償制度?!笔∈称匪幤繁O督管理局局長劉源超介紹,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10倍的賠償金?!皯土P性賠償制度的確立,有利于提高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的積極性,加大食品生產經營者的違法成本?!?
除了懲罰性賠償,食品安全法還確立了“民事賠償優先”的原則。違反本法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繳納罰款、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同時支付時,先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比如說,消費者共購買了價值100萬的某牛奶后,監管部門發現該牛奶存在嚴重質量問題,需要罰款100萬并對消費者進行賠償。此時,消費者最高可提出1000萬的賠償要求。假如該企業資產總共只有1000萬的話,不夠同時支付罰金和賠償款,那么這1000萬應先賠償給消費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