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1月7日,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二中隊查獲一輛套牌車,在對該車駕駛人鄒韜(男,21歲,竹溪縣城關鎮人)處以1800元罰款的同時,將套牌及偽造的行車證予以收繳。
當日10時30分許,鄒韜駕駛一臺號牌為浙B26557的轎車由我縣往竹溪縣方向行駛。行至305省道319KM路段時,被交警二中隊執勤民警郭東、李偉攔下檢查。鄒韜當即向民警出示了駕駛證及浙B26557號轎車的行駛證。民警郭東首先將鄒韜的行駛證與車輛進行了比對,發現有疑點。隨即電話告知內勤民警進行網上查詢。經查發現該車的車架號、發動機號與鄒韜所出示的行駛證及原車不符,由此判斷號牌和行車證系偽造。隨后民警郭東又檢查了該車的后備箱,在后備箱中發現了兩塊鄂C1SX01號車牌。經網上比對,鄂C1SX01號車牌才是該車真正的車牌。在有力的證據面前,鄒韜無言以對,只得承認了違法事實,并向民警交待自己使用套牌逃避電子監控達3月之久,先后行經40余個縣市,未被交警查獲,沒想到今日被細心的竹山交警慧眼識破。(徐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