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1月7日,縣官渡鎮中場村2組村民袁懷江(男,21歲)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發生交通事故,被竹山交警一中隊依法重處1000元罰款。
1月4日17時25分,袁懷江駕駛鄂CH7732號普通二輪摩托車沿城關鎮縱橫大道由西向東行駛,行至縱橫大道南門鐵架橋下路段,超其前方同向行駛左轉彎薛光富駕駛的鄂DFR360號正三輪載客摩托車時發生相撞事故,造成雙方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經查證,袁懷江系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發生交通事故,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遂對袁懷江作出了重處決定。
目前,該事故正在進一步處理之中。(徐家定)
1月4日17時25分,袁懷江駕駛鄂CH7732號普通二輪摩托車沿城關鎮縱橫大道由西向東行駛,行至縱橫大道南門鐵架橋下路段,超其前方同向行駛左轉彎薛光富駕駛的鄂DFR360號正三輪載客摩托車時發生相撞事故,造成雙方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經查證,袁懷江系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發生交通事故,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遂對袁懷江作出了重處決定。
目前,該事故正在進一步處理之中。(徐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