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3月27日上午,陳世明做夢都沒有想到,在城關人民法庭審理其妻楊次蘭訴其離婚糾紛一案期間,因電話侮辱承辦法官,遭到司法拘留5日的處罰。
被拘留人陳世明,系本縣文峰鄉塘灣村7組村民,2006年7月因與其妻楊次蘭感情不和,其妻曾起訴要求離婚,經城關人民法庭審理,依法判決雙方不準離婚,2009年2月中旬,其妻再次起訴,當承辦法官將其妻的訴狀材料等相關法律文書送達給陳后,陳按照法官給其提供的便民訴訟聯系電話,于2009年2月27日晚9點多鐘打電話辱罵法官,該法官隨即將陳辱罵言行錄制下來,在事實面前,陳態度頑固拒不認錯。因此,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報經院長批準,對陳予以司法拘留五日。(祝家興 吳遠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