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祖薇)央視動畫有限公司2013年推出的《新大頭兒子和小頭爸爸》因涉嫌“侵犯著作權”被告上法庭。昨日杭州濱江區法院判決,認定央視動畫侵權事實成立,判令其賠償原告杭州大頭兒子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經濟損失計126萬余元。
澎湃新聞稱,《大頭兒子》是1995年央視和上海東方電視臺聯合制作的動畫片。根據署名,“人物設計”為當時在上??茖W教育電影制片廠做美術設計的劉澤岱。2012年,劉澤岱將1995版動畫片中“大頭兒子”、“小頭爸爸”、“圍裙媽媽”的著作權轉讓給杭州一位姓洪的男子,杭州大頭兒子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又從洪姓男子處轉讓獲得這三個人物的著作權。今年2月,因認為央視動畫公司未經許可且未付報酬,就將其享有著作權的“大頭兒子”、“小頭爸爸”、“圍裙媽媽”形象改編,推出《新大頭兒子》,并對新人物形象進行展覽、宣傳,杭州大頭兒子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將央視動畫公司訴至杭州濱江區法院,索賠156萬元。法院認定,央視動畫公司未經原告許可,在《新大頭兒子》及相關展覽、宣傳中以改編的方式使用了原告的作品并據此獲利,侵犯了原告著作權,應承擔侵權責任??紤]到《新大頭兒子》獲得廣泛認知度、取得很好的社會效果,如判決停止播放,會造成社會資源的巨大浪費,宜以提高賠償額的方式作為停止侵權行為的替代方式,故判定央視動畫賠償原告126.612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