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日前,市教育局發布了《 十堰市201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該方案表明今年我市高中招生政策有重大變化。
變化一:各高中的招生計劃與往年略有不同——今年全市初中畢業生48043人,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為22500人,占初中畢業學生人數的46.83%。5所省級示范高中招生計劃為5780人,其中市一中和鄖陽中學均為1300人,東風高中招880人。10所市級示范高中招生計劃為9760人,其中竹山一中招960人;19所一般高中招生計劃為6960人,其中竹山二中招900人。市一中、鄖陽中學、東風高中的指令性計劃(含“均衡生”)中城區(含東汽)考生占60%,縣(市)考生占40%。市教育局按2010年各縣(市)參加中考人數將三所學校的指令性招生指標分解到各縣(市)。其中,我縣分配招生總數為166人(市一中62人、鄖陽中學62人、東風高中42人)。三校招收指令性計劃生與擇校生的比例為7:3。
變化二:分批次招生并劃定招生范圍。2010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分為5個批次,即第一批次:包括市一中、鄖陽中學、東風高級中學,面向全市各初中學校招生。第二批次:包括丹江口市一中、鄖縣一中、鄖西一中、房縣一中、竹山一中、竹溪一中,均在本縣(市)招生。第三批次:包括市二中、柳林中學、市十三中、車城高級中學、丹江口市二中、鄖縣二中,其中市二中、柳林中學、市十三中、車城高級中學主要面向城區招生,在城區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面向縣(市)招生;其它兩所學校在本縣(市)招生。第四批次:包括市十六中、市五中、茅箭區文錦學校、鄖西二中、鄖西三中、鄖西四中普通高中部、房縣二中、房縣三中、丹江口市四中普通高中部、十堰市綜合高中普通高中部、鄖陽科技學校普通高中部、竹山二中、竹山職教集團普通高中部、竹溪二中,其中市十六中、市五中、茅箭區文錦學校主要面向城區招生,在城區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可面向縣(市)招生;其它十一所學校在本縣(市)招生。第五批次:包括市黃岡實驗學校、市東方博才學校、武當山精武學校、武當山文武學校和市藝術學校普通高中部,面向全市招生。
變化三:招生錄取辦法不同往年。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將實行“指令性計劃生”、“均衡生”、“擇校生”和“特長生”四種錄取方式。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分三個階段:先錄取指令性計劃生,再錄取均衡生,最后錄取擇校生(含特長生)。三個階段不得互相交叉,每一階段錄取結果公布后,然后進行下一階段錄取工作。
除擇校生外,其他三類考生均要填寫志愿。志愿表上的聯系電話在早上8:00—晚上6:00之間必須保證暢通,郵政編碼和家庭住址必須準確無誤,確保能及時收到錄取通知書。志愿表上考生和考生家長簽了字后方可生效。
全市各批次學校錄取資格線由市教育局統一劃定。六縣(市)教育局根據市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并結合本縣(市)實際情況,分別制定縣(市)招生錄取工作方案,報市教育局批準后組織實施,招生錄取工作結束后攜新招收的高一學生花名冊統一到市教育局注冊。四種錄取方式的具體操作辦法是:
㈠指令性計劃生將采取網上錄取的辦法,由市、縣(市)教育局按政策、按計劃、按批次、按志愿錄取。第一批次:填報第一批次學校的十堰城區考生,必須同時填報三個志愿,錄取時按第一志愿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滿為止。第一志愿未錄取的參與第二志愿學校的招生錄取,依此類推。填報第一批次的縣(市)考生,只填寫“十堰城區省級示范高中”十個字,在第一批次的分數線劃定后由市教育局對上線考生采取電腦隨機抽取的辦法統一調配到城區三所省級示范高中,被錄取的考生必須服從分配。第二批次:僅限縣(市)考生填報,且各縣(市)考生只能填報本縣(市)一中。第三、第四、第五批次:填報這三個批次的十堰城區考生,最多可填報三所城區普通高中,錄取時按第一志愿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滿為止。第一志愿未錄取的參與第二志愿學校的招生錄取,依此類推。填報這三個批次的縣(市)考生,最多可填報三所普通高中(含城區和縣市普通高中),錄取時按第一志愿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錄滿為止。第一志愿未錄取的參與第二志愿學校的招生錄取,依此類推。
城區考生志愿表由市教育局審驗;各縣(市)考生志愿表由縣(市)教育局審驗。
錄取結果要在網上公布。各學校根據網上公布的錄取結果,填寫好錄取通知書并經審核后發放(城區各普通高中的錄取通知書經市教育局審核后發放,其它普通高中的錄取通知書經各縣(市)教育局審核后發放)。
㈡均衡生將從市一中、鄖陽中學、東風高中三校在城區的指令性計劃中單列20%的指標(其中市一中108人,鄖陽中學108人,東風高中74人),分別按城區各初中今年應屆畢業生人數所占城區今年應屆畢業生總人數的比例分配到各初中,且在分配時適當向薄弱初中學校傾斜。城區各初中學校的“均衡生”在三所省級示范高中的指令性計劃生錄完后,按中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取均衡生時由市教育局用電腦隨機派位分配到三所省級示范高中,均衡生必須服從分配。各縣(市)一中的均衡生招生錄取工作由縣(市)教育局參照此標準執行并報市教育局備案。
㈢擇校生不填志愿,由考生在各類普通高中擇校資格線公布后按規定的統一報名時間自愿到學校報名,學校審核考生資格,按“三限”政策錄滿擇校生計劃為止,并按統一規定的時間做好注冊工作。
㈣體、音、美特長生將在6月30日前完成專業測試,各招生學校將測試合格學生的名單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經專業測試合格的學生方可報某校特長生志愿。已通過所報學校專業測試的特長生考生在填報志愿時,必須在“是否特長生”一欄填寫“是”,否則在錄取時不按特長生對待。
另外,今年的優錄政策與往年基本相同。(吳自國)
